近日,市民李女士反映称她购买的是国电长源荆门热电厂职工的旧房子,最近该厂开始供暖,像她这样的非职工住户每月需缴纳650元的供暖费,每年供暖3个月,需缴纳1950元,而她的房子室内面积才58平方米,她认为供暖费用很高,对她不公平。
就此,记者采访了荆门热电厂厂长黎泽元。他介绍,该厂是国企,以前按老政策,职工用水用电免费,后来逐渐改成按成本价收费,现在按照新的国家政策,不再允许企业向职工输送这些福利。今年起,热电厂把“三供一业(即供水供电供天然气和物业)”分离移交,职工住户要按荆门市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水费电费天然气费。今年四五月份,热电厂职工的供水事宜已交给荆门供水公司,按规定缴纳水费;供电服务目前也交给荆门供电公司,将从下个月开始按荆门市政府规定向职工们收取电费。在供电服务没移交地方前,厂物业向非职工住户收取的电费价格也是符合荆门市政府规定的。
黎厂长介绍,现在,唯独暖气供应较为特殊。他解释,荆门属南方,非国家强制供暖区;供暖也不是“三供一业”移交范围,荆门热电厂给职工供暖是一种市场行为。以前,热电厂给职工供暖是免费的,纯属福利;现在按国家政策不允许免费提供。由于该厂老同志多,多年来用惯了暖气,要求厂方继续供暖。为此,厂方只收取成本费,但在该厂职工家属区买房的非职工住户不能享受这个价格。同时,厂方给非职工住户供暖的价格也在合理区间。该厂对普通职工按户收取,一个供暖季(荆门一般在100天左右)收取1500元,对非职工住户收取2000元。黎厂长表示,如果非职工住户认为热电厂供暖费高了,可以要求拆除暖气。
对于供暖价格问题,记者从供暖企业荆门联成热能公司了解到,该公司对荆门家庭用户供暖收费标准为:一个供暖季,按建筑面积(非室内面积)每平方米收取20元供暖费,另有每平方米3元左右运维费由运维单位收取。(记者汪兵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