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隆汇12月11日丨中国电力(02380.HK)公布,2018年12月11日,公司全资附属中电常熟,与承包商山东院订立一份工程总承包合同,据此订约双方同意承包商将就常熟项目提供工程、采购、建筑和安装服务。常熟项目涉及在江苏省常熟市兴建两台装机容量各100兆瓦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。
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,中电常熟应向山东院支付的最高代价约人民币3.95亿元。由于有关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(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.07条)超过0.1%,但低于5%,故该工程总承包合同须遵守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公告及申报的规定,但可获豁免遵守经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。
山东院为国家电投的间接附属公司,而国家电投为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,并拥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6.04%。故根据上市规则定义,山东院为公司的关连人士。因此,工程总承包合同根据上市规则属于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。